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方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13 点击数: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报废申报方式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合理配置资源,简化资产报废流程,加快报废资产处置进度,按照《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资产集中回收处置的通知》(川机管函[2019]1121号)和《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通知》(川机管发[2019]66号)文件要求,国资处现对全校报废资产申报方式调整如下:

1、所有在账资产报废时均在国资处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报废资产的申报。

2、报废资产申报请按如下方式进行分类申报: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见附件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 年版))。

(2)家具。

(3)除前两类外的其他资产设备。

上述三类资产申报时分别生成三张单据,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一张申报单,家具一张申报单,其余设备一张申报单。

3、部门完成申报且负责人审核后,国资处照单回收实物,无实物需详细写明情况,并将情况说明作为附件一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以附件方式提交。

4、报废的计算机应配套,主机内的零部件应完整,涉密计算机回收前务必对硬盘进行物理处理,如需保留硬盘需提供说明。

5、按上级最新文件精神,所有报废资产均应先由学校暂存,然后交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统一进行回收处置,且处置时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外的其他资产还应进行评估。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调整本部门资产报废策略,按上述方式对本部门拟报废资产进行申报处理。

附件:

1《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资产集中回收处置的通知》(川机管函[2019]1121号)

2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通知》(川机管发[2019]66号)

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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