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院系):
按照学校将2022年上半年城北校区用房调整工作安排,为做好搬迁后房屋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及时做好原有用房的清退工作。相关部门(院系)在搬迁后应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城北校区用房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原有用房清退和钥匙移交工作,填报《退还用房情况统计表》(2022年6月)。各院系在退还房屋时务必清理完房间内的所属物品,确保室内整洁和房间门牌号完整。
2.认真完成现有用房清理工作。搬迁部门需严格按照学校用房分配通知开展现有用房的清理工作,填报《现有用房使用明细情况表》。各部门(院系)严禁私自占用其他未分配房屋。
3.及时完成固定资产调整工作。按照《关于学校公有用房搬迁中做好相关设备调整和处置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原有部门在搬迁中需提前将所属设备进行调整和处置,房间内未搬迁的空调请填报《退还用房空调情况统计表》,交回我处的用房应是内部设备已处置完毕并腾空的房屋,否则我处将不予接收。
4.填报时间及要求。《现有用房使用明细情况表》《退还用房情况统计表》及钥匙在搬迁完成后及时交国资处资产科(德诚楼821)。《退还用房空调情况统计表》交国资处设备管理科(德诚楼820).
附件:1. 《退还用房情况统计表》(2022年6月)
2. 《现有用房使用明细情况表》
3. 《退还用房空调情况统计表》
4. 《关于学校公有用房搬迁中做好相关设备调整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国资处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