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05年10月成立,2016年5月与原物资采购中心合并新设,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学校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营性资产管理领导组办公室挂靠国有资产管理处。现有工作人员20名,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设综合科、资产管理科、设备管理科、采购管理科4个职能科室。建有独立党支部1个,党员16人,归属学校机关党委。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对学校国有资产进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含无形资产)管理和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登记、数据管理、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工作,编报学校国有资产月度报表和年度报表;牵头编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协同有关部门编报高基报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报表等。
三、负责学校土地和公有用房的入库登记、产权证办理、危房鉴定、报废处置申报、房屋清查等工作;负责学校高级专家公寓和公租房的日常管理;配合做好办公用房及其他各类用房的分配使用和调配管理。
四、负责学校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的预算资金、计划配置、验收入库、调拨、报废处置、年度盘点等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设备使用维修维护工作。
五、负责学校办公用品和教学低值易耗物资的采购、供应保障、出入库登记等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的经费统筹管理。
六、负责学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出入库登记、危险废液统一回收处置工作;负责学校危险化学品库房管理;负责学校医疗废弃物的统一回收处置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管理。
七、负责学校工程(发改委立项的工程项目除外)、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并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采购;负责办理进口设备入关、免税申报等工作;牵头办理国产设备退税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领导组日常工作,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负责挂靠的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
十、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