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和科研院所:
根据2023年7月7日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处牵头制订了《西南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国有资产盘活工作通知如下:
各单位(部门)要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结合年度资产盘点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工作,系统梳理本单位(部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全面摸清资产底数,理清闲置低效国有资产并准确标注资产使用状态,形成国有资产自查情况明细表(附件3);本单位(部门)无法盘活的,要及时将申请盘活资产情况表(附件4)报我处。资产范围包括本部门、本单位闲置低效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等。
同时,各归口资产管理部门需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的职责分工,制定所管辖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包括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步骤、盘活方式、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等,并指导推动学校各二级单位做好国有资产盘活工作。
请单位(部门)将附件3、附件4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3年9月1日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电子版通过OA 报送。今年下半年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情况于2023年12月31前报我处,以便汇总后报教育厅。
附件:
1.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通知
2.西南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情况表
4.申请盘活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10日